免费注册公司
你的位置: 杭州注册公司 > 公司注册

杭州企业如何进行受益所有人备案

聚趣仁 2025-11-20 ⋅ 85 阅读

一、哪些主体需要备案受益所有人?

  目前,公司、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(下称“备案主体”)需要备案受益所有人。其他类型主体无需备案。

  二、备案主体应当在何时备案受益所有人?

  应当在2025 年11 月1 日前,完成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。

  三、哪些备案主体承诺后可免于备案受益所有人(俗称简化备案)?

  如果备案主体同时满足下面条件,则可免于备案,仅需在系统中阅读承诺书并勾选确认,简化备案填报流程。

  1.注册资本(出资额)不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(或者等值外币);

  2.股东、合伙人全部为自然人;

  3.不存在股东、合伙人以外的自然人对其实际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;

  4.不存在通过股权、合伙权益以外的方式对其实施控制或者从其获取收益的情形。

  四、备案主体如何确认自己的受益所有人?

  标准1:通过直接方式或者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备案主体25%以上股权、股份或者合伙权益的自然人。

  标准2:虽未满足标准1,但最终享有备案主体25%以上收益权、表决权的自然人。

  标准3:虽未满足标准1,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。

  五、如何确认满足标准1 的受益所有人?

  自然人可以作为股东(合伙人)直接拥有25%以上股权(合伙权益),也可以通过多层控股模式间接拥有25%以上股权(合伙权益)。对于多层控股模式,需要向上层层穿透追溯备案主体的股权(合伙权益)结构,计算自然人最终拥有股权(合伙权益)的情况。如果发现存在自然人最终拥有25%以上股权、股份或者合伙权益,则该自然人就是备案主体的受益所有人。

  六、如何确认满足标准2 的受益所有人?

  在实践中,可能出现股权(合伙权益)与所包含收益权、表决权分离的情况。例如,自然人虽非公司25%以上股权的股东,但可以通过代理持股、协议约定等方式实际上享有公司25%以上的收益权或者表决权。

  七、如何确认满足标准3 的受益所有人?

  虽未满足标准1,但单独或者联合对备案主体进行实际控制的自然人。实际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协议约定、关系密切的人等方式实施控制,例如决定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任免,决定重大经营、管理决策的制定或者执行,决定财务收支,长期实际支配使用重要资产或者主要资金等。在实践中,可能存在股权(合伙权益)与控制权分离的情况。例如,自然人持股比例不足25%,甚至并不持股,但能够通过协议约定、关系密切的人等对公司实施实际控制。

  八、国有公司确认受益所有人的标准是什么?

  对于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(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公司和国有相对控股公司),可直接将法定代表人“视为”受益所有人进行备案。填报网页已为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设置了单独的勾选项。

  对于国有参股公司,在识别过程中,由于国有资本的特殊性,可不再识别国有资本部分的受益所有人。

  九、受益所有人备案的操作流程是什么?

  (一)登录“浙江省政务服务网”进入“企业开办专区”   (二)进入"企业开办全程网办"模块;   (三)法人账号登录;   (四)点击变更业务,进入“受益所有人备案”模块;   (五)根据自己公司情况,对照备案标准,进行备案